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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崇川区人才政策
2023-03-08 685 返回列表

2022年崇川区出台人才新政2.0,共有28条,其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如下:

1、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习)活动,由用人单位给予见习或实习学生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最低工资标准75%的补助。市外高校师生受邀参加由我区人才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招引活动,可提供食宿保障和交通补贴。

2、发放人才生活津贴(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大专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给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辖区企业进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人才安居保障。

毕业学年在崇川见习、实习的高校学生和在我区就业且无住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能等级)的企业职工,可申请人才公寓,三年内给予不同标准的租金补贴。

4、提供生活便利。

在青年人才集聚的商圈、园区等地,依托人才公寓和合作酒店建立青年人才驿站,为来通回通创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定点住宿(一年内2次,每次不超过7天)、就业指导、联谊交友、社会融入等系列服务,打造一站式青年人才服务招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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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外,为了缓解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我们鼓励高校、人力资源机构输送人才、推荐就业。

1、鼓励院校输送毕业生。

在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职中专(技工)毕业年度留崇川就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人数超过上一年度总量,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输送就业奖励;较上一年度超出的人数,再给予学校1000元/人的额外奖励。

2、鼓励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就业。

凡入驻或注册在南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机构,向崇川区重点用工企业输送初次在崇川区就业人员50人以上,且就业满6个月的,按照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就业奖励;向崇川区企业输送满200人/年且就业满6个月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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